宜良县教育局2017年秋天婴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马上启动,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认定范围
户口或工作单位在宜良县辖区内的申请人。
2、报名日期
2017年十月9日十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址、电话
地址:宜良县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
4、认定条件
思想品德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想履行《中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具备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婴幼儿园教师资格, 应拥有婴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他大专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拥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他大专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拥有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及其他大专以上学历。
教育教学能力
1.非师范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需通过试讲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2.在校学习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类毕业职员。
3.具体测试方法和评判标准根据云南教育厅《关于下发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评测等方法的公告》有关规定实行。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常识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职员须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获得合格证,合格证有效期为两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的职员需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三年。
中文水平
中文水平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中文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水平。
体检
在县级及其以上医院体检并合格。
5、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和证件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别表》原件一份。
3.《云南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一份。
5.参加过省考的申请人提交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复印件一份;参加过国家公务员考试的申请人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三年。